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546

(2017年2月27日党委委员会议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健全学院基层党组织生活,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和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学院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第二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属各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如遇有紧急或重大问题需要讨论决定时,可视情况而定。全体党员参加必须参加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如果支部书记外出,可以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第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决议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5、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6、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会前要做好开会准备,提前通知,提早准备。开会时要议题明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动员党员积极参与讨论。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及时整理存档。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是支部的领导班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共有8个党支部,分别是思想政治教育系教工党支部、哲学系教工党支部、行政资料教工党支部,本科生第一、第二党支部,研究生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由各支部书记主持。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的指示、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讨论党员教育,党员管理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

6、研究讨论学生工作,包括学生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统战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讨论、制定、完成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问题。

召开支部委员会前要做好开会准备,提前通知,提早准备。开会时要议题明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动员支委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勇敢提出合理的不同意见。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要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以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及时整理存档。

第六条 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党的一级组织。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2次,如支部有特殊事宜,也可视情况召开党小组会议。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工作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议。

第七条 党小组会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1、学习近期国家召开各项重要会议的内容,领悟会议精神。

2、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会,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召开党小组会前要做好会议准备,提前准备好开会时所需要的资料,会议

形式尽量具有创新性,避免会议形式单一给党小组会议所带来的倦怠感。党小组组长需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及时整理存档。

第八条 党课制度。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常见、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学院党员上好党课,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学期应进行1-2次党课,党课要求学院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学院书记或各支部书记主持。党课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第九条 党课具体要求:

1、认真制定党课计划。

2、建立健全党课考勤制度,无故不得缺席,对未能按时参加党课的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另选时间补课。

3、党课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为主要教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及形势任务教育等为重点,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本院实际,采取集中讲授和随时交流的方式,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每次党课要指定专人做好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记录及时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