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拟定马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一、申请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4、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
5、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评选办法
(一)“学术之星”评选办法
排序总分=科研成果分+学术月交流分,按排序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具体名额。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获奖、学术月交流活动等相关证明材料都仅限于本年度。
1、在本年度内(截至2019年10月31日),硕士生至少有一项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博士生至少有一项B类以上科研成果。成果必须以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级别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2019)执行,同一科研成果只计一项。
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竞赛类获奖计分标准(仅用于“实践之星”):
计 分 | 说明 | ||
竞赛及表彰 | 国家级 | 6分 | 负责人获三等及以上奖励计分,参与者减半。 |
省部级 | 4分 | ||
校 级 | 1分 | ||
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有部门或学院公章) |
0.2分
| 奖励、竞赛获奖按证书或文件统计。(最高计2分) |
2、参加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月”学术活动,博士生做学术报告,硕士生做论文交流。
研究生学术月计分标准:
等 次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计分标准 | 4分 | 3分 | 2分 |
四、名额分配
根据研究生院当年下拨的名额为准。2019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之星”名额为4人。
五、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评选办法,向学院提交个人成绩单、本年度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导师推荐意见。
2、申报者参加研究生学术活动月研究生论坛,做论文交流展示。
3、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组织学院学术分委员专家评议确定“学术之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学术与培养部。
4、学院推荐的“学术之星”提交个人经验总结材料,包括:(1)电子版彩色生活照片1张,规格:4寸,8.9厘米X12.7厘米,分辨率300;(2)经验总结1份(3000字),题目可自拟,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已获得的代表性的科研或实践成果、成功经验或实践感悟、人生奋斗格言等。“学术之星”要侧重理论创新的学术研究。
六、其它
申请评选过程中,如其科研成果或实践成果,发现存在剽窃、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对已授予研究生“学术之星”和“实践之星”称号的,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按照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