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3浏览次数:638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生干部管理,激发学生干部积极性,促进学院学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骨干力量,是学院联系学生的重要桥梁。应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在各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应坚持把服务同学和锻炼自己相结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干部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员以及班级团支部、班委会成员。

第二章 选拔、聘用

第四条 任职条件。思想积极上进,为人踏实诚恳;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做事公平公正。有一定特长,每学期补考不超过两门。

第五条 选拔程序。团委、学生会干部每年6-7月进行换届选拔,程序为个人申请,干部推荐,辅导员谈话,会议讨论确定人选,公示。

第六条 团支部、班委成员原则上要求每年换届一次,并将换届结果公示,具体事项由班主任负责。

第七条 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所有拟聘用学生干部名单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批准,学院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 职责

第八条 服务学生、以学生利益为主。关心、帮助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有困难的学生。

第九条 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建立良好的学风、班风。

第十条 传达学校学院相关精神,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例会制度

    1、学院每月召开全体学生干部会议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本月工作。

    2、例会实行签到制,不允许代签、迟到、早退,有事提前向团委书记请假,对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3、例会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学院团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 值班签到制度

    1、学院实行学生干部值班签到制度。团学办公室每天必须安排学生干部值班,所有部室必须每天签到一次。值班学生干部须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工作任务,负责整理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各种文件,维护办公室的环境,递送学院的各种文件。

    2、值班干部须按时到岗值班,有事须向团委书记请假。签到时间为每天上午12:00以前。

第十三条 档案制度

    1、学院建立团学工作档案制度,所有工作必须形成纸质材料归档。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学期计划、活动策划和总结、学期总结、会议记录等。

    2、团委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每学期末收集、整理一次。

第四章 奖惩

第十四条 学院对在团学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在学校和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各类推优中优先推荐。

第十五条 学生干部若违反了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干实事等现象,由团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撤销其职务,同时不能参加本年度的各种评优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条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条例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