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29浏览次数:52来源:团委

各学院:

近年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和资助金额大幅提高,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学子的经济困难问题,与此同时,在资助育人工作中,也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事迹。为了深入挖掘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案例,深入挖掘各学院在资助育人方面的宝贵经验,不断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开展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 
    二、基本条件
   1、享受过励志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各项社会资助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任一项资助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受助学生获资助后,在受助(接受爱心)—自助(形成爱心)—助人(传递爱心)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事迹,或有启迪他人、具有良好社会反响的行为。

3、在科学研究、创新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具体要求
  1、以学院为推荐单位,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典型材料的整理报送。
  2、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学生并附材料候选,已入选西北师范大学“中国梦·我的梦”优秀大学生事迹报告团者,本次不再重复推荐。
  3、典型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典型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
  4、各学院请于6月3日前报送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其它事宜
  1、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以典型事例为榜样,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2、学校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汇总,组织评选,将评选出的典型事迹编辑成册,并推荐参加全省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典型事迹的评选,同时,学校将这些典型事迹制作成视频材料进行宣传,以彰显我校广大受助学子的风采,树立师大学子学习的楷模。  

联系人:孙宏发  周新宸

联系电话:797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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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推荐表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典型材料(范本)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