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李秉德教育基金章程》(2011年11月4日修订),现将2013年李秉德教育基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2013年基金评选分标准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均为良好及良好以上;
4、学术科研成绩(研究生在校期间完成的成果)比较突出。
5、其他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6、已享受过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励的研究生不再重复奖励;
7、获得学校其他奖励的成果可以重复申请李秉德教育基金。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各位研究生于2013年9月22日之前将申请表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310办公室。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李秉德教育基金申报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