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18浏览次数:130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各位研究生:

    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李秉德教育基金章程》(2011年11月4日修订),现将2013年李秉德教育基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2013年基金评选分标准为1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均为良好及良好以上;

4、学术科研成绩(研究生在校期间完成的成果)比较突出。

5、其他方面表现比较突出。

6、已享受过李秉德教育基金奖励的研究生不再重复奖励;

7、获得学校其他奖励的成果可以重复申请李秉德教育基金。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请各位研究生于2013年9月22日之前将申请表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310办公室。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李秉德教育基金申报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