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3浏览次数:690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在学院的实施,激励大学生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工作,强化科研意识,培育科学精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西师发[2011]187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实施“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以本科生导师制为依托,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科研活动。

第三条 实施“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的原则:引导激励,项目带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教学相长,提高质量;梯队培养,合力推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指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科研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本科生导师组成。

第五条  “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依据学校总体安排,做好宣传动员,项目立项申报,组织中期检查、结项答辩、项目验收等工作;全面指导学生开展学术活动。

第三章  活动内容

第六条 依托学院研究生学术月活动,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举办学术报告会;邀请学院教授、博士开展学术报告会;邀请学院在科研学术上取得较好成果的本科生介绍科研成果和科研体会。依托学院导师制为本科生定期进行学术指导和交流,注重对学生科研素养的培养。

第七条 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主动配合导师做好搜集资料,整理数据等基础工作,鼓励与导师合作发表学术论文。

第八条 借助学校各类学生课题研究立项平台,支持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己设定研究课题,积极申报项目,开展学术科研活动。

第九条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学院对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的获奖学生、获奖作品、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  在学校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学院争取社会支持设立 “本科生学术能力提升计划”专项经费,用于资助院级科研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 对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并获得相应成果的学生,学院根据取得的成果分别计入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综合测评成绩,并推荐参与相应奖学金的评定。

第十二条 在课题研究、学科竞赛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立项资格和获奖奖项,并收回课题经费和奖金,同时取消相关学生今后再次申请课题、参加竞赛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