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9浏览次数:165来源:团委

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甘肃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展演征集活动。为做好学院相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的项目内容主要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及高校艺术教育论文评比等大类:

1、艺术表演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2、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3、“我和大艺展”征文: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记录广大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经历、体验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

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将另文通知。

二、参加对象

1、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全脱产研究生。非专业类专业学生参加甲组展演。

2、“我和大艺展”征文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师生。

三、活动安排

艺术展演活动时间为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6月10日,为各学院、各单位开展活动阶段。由学院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学校集中评选。

第二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学校集中展演评选阶段。学校将根据全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要求,评选出优秀作品上报。

四、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奏两首歌(其中至少1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

含短剧、小品、戏曲、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以上内容,独唱、独奏、独舞不能报名。

(二)艺术类作品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副,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 cm(长)﹡50cm(宽)﹡50cm(高)。

5、微电影: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视屏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三)“我和大艺展”征文

征文要围绕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我的中国梦”,记录广大高校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反映展演活动中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征文用仿宋小号字。

五、其他

以上艺术类作品及征文,应于2014年6月6日前按照相关作品要求,报送至学院团学办公室。艺术表演类作品于6月6日前,至团学办公室汇报表演。择优上报。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