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班主任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西师发〔2010〕146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主任的聘任与职责
(一)班主任聘用
1、选聘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意识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专职学生工作人员。
2、选聘程序:教师自荐、各系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查确定。
3、聘期:班主任聘期一般为2—4年。班主任在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60个工作日不能正常履行班主任职责;或个人行为有违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等,学院有权解聘并重新选聘。每个本科生班级选配1名班主任,每位班主任只担任1个班级的班主任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规范;及时、全面掌握本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修养。
2、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和环境卫生,鼓励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
3、定期召开班团会议,积极组织和参加班级集体活动;经常深入学生宿舍,认真做好与学生的谈心交流工作;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指导、监督团支部、班委会做好学生入学教育、资助金评定、奖学金评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学生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4、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做好重大节庆、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学生集体点名、安全教育工作;对休学、退学、延休的学生,要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对因违纪受处分的学生,负责将处分通知寄送家长。
5、班主任应如实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定期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汇报工作,班主任因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开班主任岗位,应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请假。
二、班主任考核
(一)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该学年的评优依据,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核办法详见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二)班主任工作以最终考核得分排序,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得超过考核人数的20%。
(三)班主任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态度较差,班主任例会缺席每学期累计达全数的2/3次以上,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每学期累计缺达全数的2/3次以上,走访学生宿舍次数少于全数的2/3次以上;
2、班主任工作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班主任待遇与奖惩
(一)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规定,班主任津贴分两部分计算和发放。第一部分由学校根据班级人数,按一定的标准统一核发。第二部分由学院按照津贴分配办法,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按每学年15个学时的工作量计发津贴。
(二) 班主任年度考核结果是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班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期间的表现,核发岗位津贴的40-60%,同时不再计算15学时的工作量。对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优先推荐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四、其他
(一)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014年3月3日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班主任自评(满分10分)
班主任根据学年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自评工作总结和自我认定等级,优秀9-10分;合格6-8分;不合格5分以下。
二、学生民主评议(满分50分)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本班学生60%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取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
1.热爱本职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0-4分);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与学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威信高(0-4分);
3.善于听取学生意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0-4分);
4.能结合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开展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及文体活动,效果良好(0-3分);
5.能够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成长经历、学习状况等基本情况(0-4分);
6.指导学生开展文明修身活动,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班级、宿舍关系融洽,宿舍卫生状况良好(0-3分);
7.经常组织学生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学风建设座谈会,及时解决学风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做好后进生的帮扶工作,效果明显(0-4分);
8.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反馈学生听课意见,及时解决“教”与“学”中的沟通问题(0-3分);
9.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及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教育学生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真正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0-3分);
10.关心贫困生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确对待各方面挫折;公正、公平地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定等学生资助工作(0-4分);
11.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及各项评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学生反映良好(0-4分);
12.班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公开、公正、公平(0-3分);
13.积极开展就业和创业指导工作,使学生掌握一定的求职技能,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0-4分);
14.客观评价学生操行,班级鉴定、毕业鉴定填写客观公正(0-3分)。
三、学院评议(满分40分)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从以下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计分标准为以下各项得分总和。
1.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0-4分);
2.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班级情况(每月一次)(0-4分);
3.关心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每两周深入学生公寓一次(以各楼值班室记录为据)(0-4分);
4.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风、班风建设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效果显著,全学期班级补考率低于5%,四级通过率达60%以上(0-4分);
5.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班会,主题明确,内容充实,记录完备(以《马克思主义学院班主任工作手册》为依据);(0-4分);
6.认真做好班级管理,配合学院做好学生请销假制度、重大节庆、假日和敏感时期的学生集体点名制度,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确保信息畅通、班级稳定(0-5分);
7.按时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准确、规范的上报各种材料(0-3分);
8.准确掌握学生学习、生活、心理困难情况,能及时对问题学生帮扶教育,有详细谈话记录(0-4分);
9.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向家长反映学生的思想品德情况和学习情况,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有详细谈话记录(0-4分)。
四、附加分:
此项内容的评议,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1.积极撰写学生工作论文,并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在有关会议上交流,可根据不同级别加1-2分/每篇;
2.班级有学生在国家、省市、校级比赛中获奖,按不同获奖级别加1-2分/每人次;
3.班级有学生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校级先进个人,或班级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校级先进集体,按不同等级加1-2分/每人次;
4.班级有学生在社会上做出特殊贡献,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加1-2分/每人次;
5.班级能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等活动,且每次活动参与学生不少于本班学生70%每次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