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院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方案,具体负责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所有工作。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史小宁
副组长:刘德雄 马乔恩 王宏渊 孙 健
马俊峰 黎进萍 王树亮
成 员:周 方 吴 娜 仙玉莉 梁凯博
姜宝莲 王晓云 朱荣康 程雅宇
二、名额分配
1.普通推免名额分配:13
班 级 | 人数 | 分配名额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 | 74 | 6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 | 74 | 6 |
备注:第13个名额按照两个班第七名综合成绩而定。
2.农村教育硕士名额分配:10
班 级 | 人数 | 分配名额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 | 74 | 5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 | 74 | 5 |
3.“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推荐名额分配:10
班 级 | 人数 | 分配名额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 | 74 | 5 |
2020级思想政治教育2班 | 74 | 5 |
4.校内辅导员专项计划:1
三、推荐原则
1.我院进行的普通推免生、“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专项、辅导员专项、“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的工作,均适用此办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会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完善、细化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四、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委培定向就业学生)并符合其他“推免生”推荐条件。
2.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记录和有效期内处分。
5.学业成绩优秀,在班级排名前30%,“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本硕一体化推免生排名可依次顺延;所有学业成绩合格(辅修专业课程不计入成绩计算);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学生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五、推荐办法
1.普通推免生和农硕: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按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加分项得分×20%。学业成绩和综合加分项得分均为百分制。学业成绩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由学院分管教务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审定,支教生和交换生按照教务管理系统实际成绩计算。综合加分项计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加分细则》执行。
2.“本硕一体生”: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西师发[2018]19号文件执行。
3.辅导员专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令)并结合我校“推免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组织实施,推荐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4.具有推免资格的公费师范生须经生源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后可进行推免,承诺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回到生源市(州)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公费师范生可申报“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生源市(州)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累计6年。
六、时间安排
1.9月14-15日,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学院推免实施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于9月16日前通过研招网管理系统(https://yz.chsi.com.cn/)上传。团委辅导员老师做好推免工作宣传,确保全体毕业生人知人晓。
2.9月1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生成绩单 zjhm_xm.pdf)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申请并完善相关信息。
3.9月17-20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推荐学生材料,择优确定学院各类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同时于20日将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上报。
4.9月20日,学校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20-29日名单公示。
5.9月29日-10月20日前,推免生登录研招网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
七、其他
1.所有涉及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21〕160 号)为依据,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成果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2.班级排名前30%(人数取整,不做四舍五入)。
3.严格按照学校上述加分细则,学院不再另设加分项目。
4.需计分的C类及以上科研类论文、成果、著作,学院须组织3人以上专家进行答辩,通过后再计分。对于不能确定的科研成果和项目、获奖表彰等证书,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审定。
5.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